浙江省建设人才远程继续教育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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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职业教育中心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主办。
浙江省建设人才远程继续教育平台常见问答
1.问:正高申报程序及方式?
答:申报程序:申报人员通过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推荐等程序实行网上申报至浙江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申报方式:正常申报(含高技能人才申报)、转评、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
2.问:对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人事代理机构等未严格履行审核责任,发生申报人员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如何处理?
答:发生以上情况的,将对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予以全省通报,并记入职称评审不诚信行为记录。
3.问:各市主管部门、省级有关单位对申报人员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汇总时应关注的重点有哪些?
答:应关注的重点主要有:现从事专业、信用核查、出生年月、高工证书、申报方式、年度考核、继续教育、申报专业、聘期、社保缴纳、论文著作、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核定情况、单位公示情况、标志性业绩、高技能人才相关证明材料等是否符合申报文件要求;提交的业绩证明材料有无弄虚作假,并应按照2021年正高工评审通知要求对有关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进行抽查,防止发生造假行为。
4.问:年度考核有何要求?
答:近4年(2017年-2020年)年度考核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高技能人才须提供获得荣誉当年至2020年度任期考核材料(但最多为至2020年度连续4年)。填写的内容要求真实完整,应与工作经历、工作业绩、职称聘任、获奖、本人述职等申报信息相符;且需以年度为单位进行考核,杜绝以奖状替代、单句评语无业绩阐述和近4年合并考核;若年度内有工作单位调动的,以本年度最终工作单位为年度考核单位。
5.问:继续教育有何要求?
答:个人继续教育学习情况作为职称申报必备条件,正常及转评申报人员均须提供近4年(2017年-2020年)继续教育学习情况。通过标志性业绩申报人员须提供被聘任相应职务当年至2020年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高技能人才申报人员须提供获得荣誉当年至2020年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属2018年以前的由各设区市主管部门、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属2018年、2019年、2020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明(通过管理系统打印并满足累计270学时要求: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180学时,行业公需科目不少于36学时,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各类学时及总学时均须达标)的应上传至评审系统。
6.问:2018年、2019年、2020年度继续教育学时未满足每年度90学时要求的如何补齐?
答:2018年、2019年、2020年度继续教育学时未满足每年度90学时要求的,可按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主管部门要求,在个人提交申报材料前,补足学时并提交相关学时证明,与2018年、2019年、2020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明(通过管理系统打印)一并上传至评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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